为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让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县政府同意,准备在2020年春节期间对粮、油、肉、菜等主要副食品实行价格补贴供应。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将确定一批有能力,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科学规范、文明诚信、业绩良好,自愿承担风险并配合县政府完成供应工作的单位承担供应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安排 价格补贴供应品种 面粉、食用油、猪肉、蔬菜 (二)价格补贴供应范围 县域内居民 价格补贴供应时间 2020年1月18日——1月22日(农历腊月廿四——腊月廿八)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市场主体,申报单位经营的主营品种含供应品种,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二)申报单位证照齐全;资金、营销、财务管理科学规范,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稳定,账务健全,近年业绩良好;商品购销索证索票、台账、检验报告健全。 (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完整有效,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及措施。 (四)能够自愿并按照规定的供应品种、供应价格、供应时间、供应质量、供应要求完成供应工作。 (五)申报供应肉类的市场主体须具备本县生猪定点屠宰资质并自备500吨以上储量的冷藏(冷冻)库;申报供应蔬菜的市场主体须具备3000平方米以上批发市场,年批量3000万斤以上能力,自备不少于150吨恒温保鲜、冷冻库;蔬菜种植户须达到种植规模150亩、年产120万斤以上并获农业部门无公害认定。 (六)申报粮油加工、供应的市场主体应签订有应急供应协议。从事面粉生产加工的市场主体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有一定生产规模并符合应急加工要求。 (七)布局合理、交通便利,在县城范围内有市场供应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资料及程序 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简介、申请书一式二份;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账号;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申报单位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猪肉、蔬菜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报送县商业资产服务中心三楼企管股(联系人:苏金霞,联系电话:4223250)审核。 面粉、食用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楼粮食和物资管理股(联系人:郭王东,联系电话:4238565)审核。 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实地查验后,按规定标准评选出最终的市场供应单位。 四、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2020年1月1日-3日,确定后的市场供应单位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未入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借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