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城县委巡察办公开比选公告》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资格审查、政审等程序,经县委同意,确定聂子涵等10名同志为拟选拔聘用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月3日至1月9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阳城县委巡察办反映。
反映电话:0356-4226968
附:阳城县委巡察办公开比选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阳城县委巡察办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