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消费,繁荣商贸流通市场,按照《晋城市逆周期调节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晋城市家电促销活动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阳城县家电促销活动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30日(暂定) 二、补贴对象 全市居民家庭(含持有效晋城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三、补贴商品种类 电视、冰箱、洗衣机、家用空调、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家用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破壁机等十种产品。 四、补贴标准 按成交价的5%进行补贴。 五、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其中:县级财政负担属地居民补贴资金的50%。企业按注册所在地进行资金申补。 六、消费者购买及申请补贴流程 (一)消费者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购买。 (二)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在完成商品交易后,销售企业按规定填写《晋城市家电补贴确认表》(以下简称《补贴确认表》)经消费者签字确认,加盖销售企业公章。 (三)销售企业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晋城市促消费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要与《补贴确认表》一致。 (四)销售企业当场将补贴资金补贴给消费者,按规定收集消费者下列申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齐全,一户一档: 1.购买人身份证和居住证复印件; 2.申请资金补贴产品的发票复印件; 3.《补贴确认表》部门留存联。 七、第一批备案销售企业 阳城县旭东商贸有限公司 郭秀娟18735628606 阳城县环城乐购商贸有限公司 吉冬冬15934198818 阳城凤展贸易有限公司 李 刚 13593358032
阳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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