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编号:(2020)005〕

2020-04-02 00:00:00 来源:阳城县政府 作者: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兹有继承人琚敏杰申请位于阳城县滨河西路育才街2号4号楼3单元101室不动产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被继承人琚鸿儒上述不动产所占份额由琚敏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将位于阳城县滨河西路育才街2号4号楼3单元101室的不动产权利确定给琚敏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阳城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阳城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0年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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