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出台《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八项制度(试行)》

2020-03-30 00:00:00 来源:阳城县政府 作者: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农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党组织的领路人,是村级班子的带头人,对于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结合上级精神以及全县农村实际,阳城县出台了《阳城县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八项制度(试行)》,对全县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提出了八项具体要求。

备案管理制度。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相关信息同步录入全县干部综合管理平台。履职承诺制度。根据工作职责,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公开作出承诺,并在年终公开承诺内容推进和落实情况。走访群众制度。带头深入走访群众,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利益诉求及历史遗留问题。日常办公制度。根据不同村情,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灵活采取全日制办公、“集中办公日”和“走访式办公”等方式。外出招商制度。根据本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方向,有针对性地外出招商引资、商谈项目。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向乡镇党委、本村(社区)党员大会述职,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每年选取5个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述职。请示报备制度。对于确需离开本市范围的,根据请假天数不同,要执行严格程度不同的请假手续。负面反响谈话制度。对于非涉纪问题,由乡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谈话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建立负面反响谈话台账。

责编:张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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