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阳原县辛堡乡后窑村砖厂的通知

2020-04-03 19:12:45 来源: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8月9日,经群众举报,发现位于阳原县辛堡乡后窑村北500米处有一家实心粘土砖厂,已建成两个土窑烧制仿古青砖,原料为沙子和粘土,每座设计烧砖能力为1万块,并已产出1万余块。该生产设备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必须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设备(《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且该砖厂未办理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营业执照等任何相关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属于“散乱污”企业。

  粘土砖瓦窑是典型的“地老虎”,用地毁地严重,浪费资源且低空直排,污染环境。2015年,省委、省政府已把打好控煤歼灭战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转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气领办〔2015〕36号),按照上级要求,县政府也集中开展了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全部取缔。

  《河北省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格审批管理。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律停止新办或续办砖瓦窑生产建设有关手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实心粘土砖瓦制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组织生产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非法取土造成耕地、矿产资源严重破坏,以及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取缔辛堡乡后窑村砖厂,限期15日内务必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场地。

  按照《河北省开展关停取缔实心粘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辛堡乡人民政府为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取缔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非法开采行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县水务局、供电分公司负责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采取相应措施,依法履行取缔相关手续。辛堡乡政府要加强取缔辛堡乡后窑村砖厂的日常监督工作,确保按期彻底完成“两断三清”取缔任务。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在取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保证取缔和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今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阳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2017〕83号)文件规定的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抓好日常的执法监管,狠抓落实。尤其是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起乡村两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务必强化村级环境监管责任人的环境监管,认清生态环境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一定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巡查,真巡查真作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坚决遏制“十五小”、“新五小”和“散乱污”企业上马,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现象。否则,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阳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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