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东城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批复

2020-07-31 08:00:00 来源:尧都区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文件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设东城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批复


尧区政发〔2020〕15号 


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建设尧都区东城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请示》(尧住建字〔2020〕88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开展绿色规划、实施绿色建筑、创建绿色城区、促进绿色发展的思路,要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内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要达到30%。出让“标准地”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二、建设原则

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主要以绿色建筑为基本示范内容,但同时要与新型城镇化、绿色生态城区、低碳社区、智慧城市(社区)、装配式建筑推进紧密结合,统筹考虑,注重各类型示范的整合,强调与其他部门、其他示范的联动,实现“一区多意、一区多建”。

(一)与推动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要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我省主要目标在国家规划要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的基础上,到2022年比例达到60%。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与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相结合。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是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建设绿色生态城市(区)、低碳社区的视角审视和把握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形态布局、交通组织、基础设施、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资源利用、建筑环境、废弃物处理等。

(三)与建设智慧城市和社区相结合。综合考虑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的建设要求,优化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善宽带、无线、广播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为社会治理、公共管理与服务和商业服务提供统一接口。建筑水、电、气、热等资源实现智能化控制和节能管理。

(四)与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相结合。为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因地制宜确定装配式建筑占有比例。

三、重点建设任务

(一)确定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范围

应有明确的名称与边界,可以是城市主次干道、河道、标志明显的地标设施等围合的单个区域,也可以是多个片区的组合,提倡在一个大的片区进行集中示范。

(二)列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集中示范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相关建设指标,纳入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作为出让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

四、拟选地址

根据建设目标、原则和任务要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拟选地址范围:北至涝河,南至洰河,东至108国道,西至南同蒲铁路桥,建设用地面积3平方公里。

该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批复后,应严格按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确定的各项内容实施,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

此复



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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