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督导评价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2020-09-29 08:00:00 来源:宜丰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  赣教督办函〔2020〕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对设区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7号)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及方式

  1.调查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

  2.调查内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4个方面。

  3.调查方式:采用网络问卷方式,面向社会征集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1.调查对象:涉及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3类人群。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

  2.问卷类型: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具体实施

  1.问卷二维码发放。请将以下二维码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的醒目位置,通过微信扫码进入问卷。

  (答题二维码)

  2.问卷和留言板。填答人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后,可以根据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也可以选择留言板,反映教育相关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3.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和留言结果保密。

  四、答题数量

  各市、县(区)学生问卷答题数量不少于600份,教师卷和社会卷各不少于300份。

  五、有关要求

  1.尽快发布到相关网站。各设区市收到登录二维码后,要尽快在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县(市、区)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省教育厅也将在“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和江西教育网上予以发布调查问卷。

  2.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飘窗”等形式在官网首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要保留到10月23日。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让社会知晓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的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联人:赵讯0791-86765279。



​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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