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塘湖镇西渭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雄安新区建材运输通道容城至易县公路(S106)建设工程(易县段)项目建设,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1914公顷,其中:2号地位于村东南(东至公路、东渭庄村建设用地、东渭庄村旱地、刘家庄村旱地;南至西渭庄村旱地、 东渭庄村旱地和刘家庄村旱地;西至东渭庄村建设用地、东渭庄村旱地、西渭庄村旱地;北至公路、东渭庄村旱地和西渭庄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1.181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5号地位于村东南(东至刘家庄村旱地;南至公路;西至公路;北至西渭庄村旱地)的土地,面积约0.009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易县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本征地告知发布后,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情况等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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