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易县行政审批局拟批设以 易县塘湖镇沈村卫生室名称设置的医疗机构,特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村卫生室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易县塘湖镇沈村 3、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中医科** 4、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情况:0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人(设置申请人)的名称:刘海顺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易县行政审批局文卫审批股,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易县行政审批局文卫审批股地址:易县人民政府大门东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厅文卫审批股窗口。 咨询电话:8269839。
易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