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5]158号)和河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文件规定,对贫困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六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0年11月贫困劳动力刘力佳等3人向我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核查,其符合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现申请对贫困劳动力刘力佳等3人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2-8816815;地址:易县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