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易县河湖保护名录的通告

2020-11-09 08:00:00 来源:易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易县河湖保护名录》已经县政府审定,现予公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级河湖长以及水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文物等部门,应严格按照《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河湖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恢复河湖生态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附件:易县河湖名录.docx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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