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我县污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按法定程序进入征集意见和建议阶段。 由于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活动,我局决定采用互联网形式,于2021年1月29日--2月5日在邀请人大、政协、城建、财政、消费者协会、律师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同时,拟征求10名消费者和经营者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政府调整收费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请相关部门和有意参加的消费者和经营者,于2021年2月5日前,自行下载意见和建议表,填写完毕后通过邮箱进行反馈。 反馈邮箱:yxfgj8269521@163.com 联系人:史金辉 联系电话:0312—8269521
2021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