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19-12-13 15:48:39 来源:永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点击数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缓解南部山区乡镇工程项目建设用砂及居民建设用砂需求紧张的现状,经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在潭头乡罗星砂场、君埠乡杜溪砂场开始试运营供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砂石供应实行凭卡制。居民建设用砂和乡村两级工程项目建设用砂,经村居委会核实后,报乡镇审核,办理购砂卡。用砂人凭购砂卡自主委托有资质车辆到砂场购砂。购砂费用通过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不收取现金。砂价执行60元/方。无购砂凭证的一律不供砂。

二、车辆凭两卡进场装运砂石。1、用砂人的购砂卡;2、车辆砂石准运证(县采砂办或潭头乡、君埠乡核发的准运证均可)

三、砂石运费实行协议价管理。运输协议价以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为准 。参与砂石运输的车辆要服从管理,遵守砂石运输协议价,不得哄抬运价、不得倒卖砂石、不得外运外销。一经发现,除取消运砂资格外还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当前君埠乡杜溪砂场的砂质较粗,请用砂人知悉并按需购砂。

五、试运营期间砂石销售时间暂定上午8:30到下午4:30,双休日不供砂。

 

 

永丰县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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