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来到坑田镇森林苗圃园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让这只猴面鹰回归自然。这只猴面鹰是沿陂镇芦下村村民捡到的,并及时主动交给了鹿冈森林派出所。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 曾秋刚:放生这只猴面鹰主要告诉我们,就是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在疫情的情况下,告诫我们要禁食野生动物,做到人与自然相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