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4-18 21:49:34 来源:永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永年区民政局

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民[2017]28号)和《邯郸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有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代码是社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识别码。2018年1月1日起,社会组织原机构代码证、未加载统一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将失效,办理银行开户、车辆购置、税务登记等一系列的手续,必须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登记证书。

  二、对2016年1月1前在我局成立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原组织机构代码进行代码转换,若存量代码信息不清,以社会组织实际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若无组织机构代码证,请社会组织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直接赋予新码。各社会组织务必于2017年4月25日前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

  三、对于多年不参加年检、联系不上的“僵尸组织”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

  邯郸市永年区民政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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