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窗口下放“增加曾用名”和“变更姓名”户籍审批权限

2019-12-25 09:10:00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25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将“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安窗口决定即日起下放“增加曾用名”和“变更姓名”户籍审批权限至派出所。

群众提出“增加曾用名”或“变更姓名”申请,派出所户籍民警依据群众申请进行查证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报派出所负责人审批。户籍民警根据负责人的审批意见按规定受理,在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曾用名”栏内进行加注,并完善常住人口系统、户口底页、居民户口薄等信息,办结后连同佐证材料一起留户籍室存档备查。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伍燕迪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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