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桂东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07-28 08:00:00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室,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永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721日通过。

(一)

任命:

杨桂东为永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

决定任命:

龙继东为永新县民政局局长;

  为永新县农业局局长;

贺争先为永新县科技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建明的永新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欧阳根清的永新县农业局局长职务;

刘明友的永新县科技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刘小保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尹晓程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梅为永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贺国华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庭副庭长;

肖志幸为永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永新县人大常委会

  201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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