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丽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7-06-16 08:00:00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丽军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庆君同志任县房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静同志任县蚕桑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利平同志任县水投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段人华同志任禾川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龙仁志同志任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洪兵先、王惠民、刘小雄同志任任弼时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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