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生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7-06-16 08:00:00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生武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投诉中心主任;

尹向龙同志任县教体局副局长;

汤滔涛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张胜德同志任县公安局烟阁派出所所长;

李小军同志任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所长;

左健同志任县公安局文竹派出所所长;

段苏东同志任县公安局怀忠派出所所长;

贺勇同志任县公安局莲洲派出所所长;

郭新同志任任弼时中学校长;

文鸿华同志任第二中学校长;

免去贺江华同志的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免去刘英才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投诉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曾宪华同志的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厚坚同志的任弼时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张小建、曾晓龙、王小平同志的任弼时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左仲华同志的禾川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贺许之同志的第三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李平华同志的县蚕桑办副主任职务。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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