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生武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投诉中心主任; 尹向龙同志任县教体局副局长; 汤滔涛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张胜德同志任县公安局烟阁派出所所长; 李小军同志任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所长; 左健同志任县公安局文竹派出所所长; 段苏东同志任县公安局怀忠派出所所长; 贺勇同志任县公安局莲洲派出所所长; 郭新同志任任弼时中学校长; 文鸿华同志任第二中学校长; 免去贺江华同志的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免去刘英才同志的县监察局副局长、投诉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曾宪华同志的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厚坚同志的任弼时中学校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张小建、曾晓龙、王小平同志的任弼时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左仲华同志的禾川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贺许之同志的第三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李平华同志的县蚕桑办副主任职务。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