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年发同志任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 刘战红、王志明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虎皮同志任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朱来章同志的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张天生同志的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晓洪、刘国玲同志的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唐晓峰同志的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非领导 职务待遇); 免去李跃军同志的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免去沈武华、贺香敏同志的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保留 副科级待遇)。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