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唐国红同志任县畜牧公司经理; 陈奇华同志任县工信委副主任; 吴九妹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国勤同志任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 吴孝国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王军华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陈丽军、方松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庆君同志任县房管局副局长; 颜建敏、邹武明同志任县城投办副主任; 段静同志任县蚕桑办副主任; 刘晓斌同志任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左晓斌同志任县农业科技示范园管委会副主任; 唐金萍同志任县畜牧公司副经理; 李胜同志任县农技中心主任; 尹小兴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邹馨同志任七溪岭林场副场长; 康利平同志任县水投公司副总经理; 刘德祥同志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义华同志任县砂业办主任; 龙芳同志任县防汛办副主任; 汤文清同志任县电视台副台长; 陈莉君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 洪兵先、王惠民、刘小雄同志任任弼时中学副校长; 段人华同志任禾川中学校长; 龙仁志同志任第三中学校长; 周雪林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盛国华同志任县疾控中心主任。
永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