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公开选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医技人员实施方案

2020-03-11 08:00:00 来源:永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县卫健委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缓解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状况,鼓励激发基层医技人员的工作热情,激活县乡医技人员的流通渠道。经县政府同意, 拟从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中公开选调13名医技人员到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条件

    1.2015年1月1日以来一直在我县卫健系统基层(乡镇)工作的在编在岗(包括借调借用)人员或2016年9月已安置在我县卫生系统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在编医务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 3月18日。

    (2)报名地点:县卫健委三楼人事股。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考试通过者提供成绩合格单)、执业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推荐材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已借调人员须提供借调依据及借调单位表现证明(主要领导签字)、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如实填写《永新县公开选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医技人员报名表》1份。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2.资格审查。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试

    (1)考试只进行笔试。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4.加分项

    (1)近三年内个人获得省、市、县级表彰的,每一项分别加3、2、1分,获得部门表彰的按相应级别减半加分。

    (2)确因工作需要借调借用在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经分管副县长以上县领导同意),借调单位评定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每年加1分(按周年计算,未满一年不计分),表现合格及以下的人员不加分。

    5.公示

    考试成绩将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县卫健委公开栏公示5天。

    6.确定选调对象。根据选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末位排名分数相同,则以附加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永新县公开选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医技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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