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吨/年甲磺草胺生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吨/年甲磺草胺生产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3000吨/年甲磺草胺生产装置项目属于扩建,在现有一期项目(新区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内扩建生产车间及相应的附属设施,不新增占地。扩建工程内容主要新建甲磺草胺车间、除草剂仓库以及配套的设备区、控制室、泵房和储罐。环保工程中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RTO焚烧装置等利用现有项目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of5COdasX2sari1iM-a3g 提取码:08ok (2)纸质报告书查阅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 E-mail:617207642@qq.com 地 址:南昌市高新区浙大科技园D座408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KDoSFnEgfeyqH3R5FkmYQ 提取码:z0xc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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