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为进一步了解各单位自党政机构改革以来的运行情况,请各单位对照3月份已印发的“三定”规定(重点是履行职责、股室设置等方面)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3月6日前,反馈至区委编办172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区委编办邮箱yjbb0701@163.com,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701-5889760 区政府办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