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各产业园区,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鹰潭市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区域、单位(场所)以及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鹰安字〔2020〕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鹰潭市余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