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场、驻场各单位: 为保障全场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消除校园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在我场组织开展2020年度春季开学校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2020年3月10日至4月5日,对全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的单位、校园周边200 米范围的餐饮服务单位、食杂店和食品小摊点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是否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规定: 1.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项目内经营;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是否到位,是否推行了“洁厨亮灶”; 3.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合格,大米、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面粉、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票证索取。台账登记是否齐全; 4.食品加工是否违禁超限、非法添加,使用亚硝酸盐和有毒有害原料; 5.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晨检制度落实情况; 6.流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正常运转; 7.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 8.加工用水卫生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检查组人员构成 区教体局2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人,所属辖区分局1人,林场食安办1人,司机1人。 四、检查要求 各分场要高度重视辖区内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将其列为2020年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让“护校行动”落到实处。在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