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庄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0-03-13 08:00:00 来源:余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我乡人民群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庄乡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持续深入摸排

各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村组干部要持续对近期从湖北返乡人员摸排,发动群众力量将摸排工作做深做细,对排查出的新增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乡防控指挥部。

(二)合理设置体温监测点

各村、社区设置的体温监测点应确保全天有党员干部值守。对于因监测点通行等问题发生纠纷的,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及村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扩大。调解无效或矛盾有扩大趋势的,要立即上报主要领导并联系派出所进一步做好相关稳控措施。

(三)强化防控措施

1.及时疏散聚集人员。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村组干部要加强巡查,对于群众聚集闲聊、聚众打牌、请客吃饭、家庭聚餐、宗教聚会等行为要及时劝解,拒不听劝的可以联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屡教不改的派出所应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2.隔离观察要做到位。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及村干部要对已排查出的湖北返乡人员及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重点监测,积极引导劝导其居家隔离,并要积极协助保障隔离人员正常的生活需求。对不配合居家隔离,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的人员,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村干部要及时劝解,拒不听劝的可以联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屡教不改的移送至乡统一隔离点。

3.时刻管控隔离人员。隔离人员在未报告的情况下离开我乡范围的,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村干部要及时联系隔离人员,并将其劝导回乡。拒不配合的,及时上报主要领导。隔离人员失踪,联系不上的,要及时上报区防控指挥部。

(四)及时上报病例

各驻村班子成员、乡干部及村医要密切关注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烧、干咳等疑似症状的隔离人员,要第一时间拨打120,移送至区定点医院,同时严控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的隔离。出现确诊人员,要将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移送至统一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采取必要的封村等措施。

(五)稳定市场秩序

1.加强乡域内超市、商店、药店等监管,确保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对于随意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商家,应及时与区市场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及时对接,依法处置。

2.加强农贸市场的管控,乡城管队要积极巡查监督,禁止在辖区内开展活禽交易,发现一起关停一起。发现有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上报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上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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