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余江区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通告

2020-03-24 08:00:00 来源:余江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区各单位、企业: 

  当前,我区已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做好防雷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发生频繁的严峻形势,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大事来抓,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是防雷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雷区防雷装置依法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企事业单位、银行、计算机信息机房、学校、宾馆、小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防雷装置依法应当每年检测一次。 

  三、防雷装置的检测由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的检测机构开展。禁止无资质、无能力及超过资质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一切防雷检测活动。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对检测报告负责。 

  四、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行为和检测质量进行监管,并依法对安装不合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违反防雷装置检测管理规定和违反防雷检测资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监督电话:0701-5881180 

                                     鹰潭市余江区气象局 

                                       2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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