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一单两库、 一细则”等动态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开展动态调整。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把握“集中统一、分类分级”监管原则。 三、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 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 四、动态调整前确需开展检查的,可参照2019年度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依托平台开展“双随机”监管,但要与动态调整后的清单保持一致。 五、区政府有关部门可对接市政府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调整。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一单两库、一细则”及行政处罚裁量权等的基础数据录入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