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余江县杨溪乡永阳建筑用石料矿 水 土 保 持 监 测 总 结 报 告
余江县永阳石材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
目 录 2.2 取料(土、石)、弃渣(土、石、矸石、尾矿等) ..... ... ...11 5.4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 ................27 8 附件及附图 ................................................32 8.2 附图 ....................................................32
前 言 江西省余江县杨溪乡永阳建筑用石料矿位于余江县城北西方向,直距约10.5km的余江县杨溪乡境内,属余江县杨溪乡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39′49″,北纬28°13′53″;加工场地位于矿区北面约3.2公里处,320国道旁,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40′52″,北纬28°14′27″。矿区面积0.0065km2。本项目施工建设占地总面积为1.75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露天开采区0.65hm2,废土场区0.11 hm2,矿山公路区0.12 hm2,加工场地区0.59hm2,矿部hm2。本工程占地类型为林地、裸地和房地。根据鹰潭市及余江县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结合矿山资源/储量实际情况,拟设计矿山年开采矿石量10万吨。年工作日按250天计,日产量400吨。按照《矿山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地发[1998]47号),属小型矿山建设规模。为满足监测评价工作的需要, 工程建设项目部成立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组, 组织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变化监测、扰动地表面积动态变化监测、临时防护措施实施情况监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完成情况监测、植物措施实施效果监测等工作,取得了第一手监测资料。 3、工程所在地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 2 ·a。截止到自然恢复期末,通过加权平均工程各防治分区土壤侵蚀模数,本工程土壤侵蚀模数为 500t/km 2 ·a,土壤流失控制比 1.0,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1.0 的目标。 4、 拦渣率: 本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实际拦渣量为 0.11万m3,弃土(石、渣)量 0.11 万m3,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了拦挡、排水、覆盖等水保措施,拦渣率达到 100%。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已基本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质量总体合格,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1 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二、 工程规模 四、工程投资 六、占地面积 |
监测 时段 | 监测 区域 | 监测内容 | 监测方法 | 监测频次 |
施工准备期 | 项目 | 水土流失现状、地表植被分布及生长情况等背景情况。 | 实地调查 | 项目施工前调查1次 |
占用和扰动地表面积,临时性防护措施的数量及防治效果,水土流失面积和林草覆盖度变化。 | 实地调查 | 每月1次 | ||
基本 建设期 | 项目区 | 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对下游和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情况。 | 实地调查法 | 每年监测2次, 每6个月监测1次 |
挖方、填方数量,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林草措施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防护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植被恢复系数、林草植被覆盖率;扰动地表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变化。 | 设计资料分析结合实地调查 | |||
水土流失量变化、水土流失程度变化、防治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 | 实地调查法 | 4~5月每月监测1次,其他时段每个季度监测1次,遇到暴雨时需加测 | ||
水土流失控制比、拦渣率。 | ||||
自然恢复期 | 项目区 |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林草措施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防护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 | 综合分析法 | 每年监测4次, 每3个月监测1次 |
2.2 取料(土、石)、弃渣(土、石、矸石、尾矿等)
本项目为矿山项目,无需借土。因此,本工程不需设置取料场。本项目有专门的废土场。
2.3 水土保持措施
2.3.1 监测内容
本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建设特点进行监测。监测范围以防治责任范围为主。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及效益四大类。
为了更好地对比分析施工期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实施效果,需要增加对水土流失影响因子变化情况进行监测。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原地貌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原地貌水土保持措施及质量、原地貌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情况,分析掌握项目建设前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背景值。
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是控制因工程建设活动造成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的总体布局,全面监测施工期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是客观评价 6 项量化防治指标的重要依据。本期工程施工期防治措施监测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工程措施
主要是对项目地块场地平整、表土回填、砖砌排水沟等措施进行监测。
测指标为质量、数量的情况。
二、 植物措施
主要指防治责任范围内进行绿化、植被恢复。监测指标包括植物措施类型(灌木、乔木或种草等)、苗木或草种种类、分布、面积或株数、株行距等。
三、临时措施
对施工过程中实施的各类如拦挡、苫布覆盖、土质排水沟、表土剥离、沉沙池等防护措施进行动态监测。土质排水沟主要监测指标是排水沟长度、布局、断面尺寸及畅通性。
2.3.2 监测方法
一、工程措施监测
对于土地整治工程、表土回填工程等所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主体工程,依据设计文件,参考监理报告,按照监测分区进行统计调查,对工程数量进行现场调查监测。工程措施调查方法详见表 2-2。
表 2-2 工程措施监测指标及其监测方法
工程措施 | 涉及防治责任分区 | 监测指标 | 监测方法 |
场地平整 |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废土场防治区、矿山公路防治区、加工场地防治区、矿部防治区 | 平整场地面积 | 实地测量、调查 |
表土回填 |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 回填数量 | 实地测量、调查 |
排水沟(砖砌) | 废土场防治区 | 排水沟长度 | 实地测量、调查 |
二、植物措施监测
植被监测按监测分区进行调查统计。选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样地进行调查,样地的面积为投影面积,要求乔木林 10m× 10m(造林面积较大时可采用 30m× 30m)、灌木林 2m×2m、草地 1m× 1m。样地的数量一般不少于 3 块。若为行道树时可采用样行调查,每隔 100m 测定 10m。
1、植物措施类型、分布和面积调查
按照监测分区进行分类调查,对分布面积较大的林草措施采用 GPS 测量其面积;对于分布面积较小的林草措施采用钢尺或卷尺等工具实地测量其面积。
2、林草覆盖度调查
选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样地进行监测,样地的面积为投影面积。林草覆盖度调查样方面积为 1m× 1m,用方格法测定。事先准备一个方格网,网的规格为 1m× 1m,上下左右各拉10 根线,间距 10cm,形成 100 个交叉点。将方格网置于样方之上,用粗约 2mm 的细针,顺序沿交叉点垂直插下,针与草相接触即算一次“有”,如不接触则算“无”,并做记录。
用下式算出覆盖度( %):
式中: R2——林草覆盖度( %);
N——插针的总次数;
n——针与草相接触的次数。
3、植被生长情况调查
植被生长情况调查包括林木成活率、保存率、种草的有苗面积率和林草生长及管护情况。生长状况、成活率在春季、雨季、秋季造林种草后进行,保存率在植物措施实施一年后进行,按植被面积逐季统计。在填写调查成果表时,应同时填写样地记录表。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测定:在选定的样方或样行内,逐株调查,统计出样方或样行内成活的株数和总栽植株数,计算出样方或样行的成活率,在计算平均成活率。 依据调查时间的不同,统计各阶段的保存率。
种草有苗面积率测定:在选定的样方内,测定出苗情况,统计出苗数量,草密度达到 30 株/m2 以上为合格,计算出平均有苗面积率。有苗面积率大于 75%为合格。
三、临时防护措施监测
场地巡查是水土保持监测中的一种常用方法。 临时防护措施的时空变化复杂,定位监测有时是十分困难的,常采用场地巡查方法。
2.3.3 监测频次
一、工程措施监测频次
水土保持设施和质量观测三次,分别在水土流失现状调查、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和水土保持工程投入使用后的第一个雨季结束时进行。
二、植物措施监测频次
植被状况观测在水土流失背景调查、施工扰动地表和地面监测时进行。背景调查时着重植被群落类型、覆盖度和郁闭度调查;施工期间,主要调查扰动区域植被覆盖度变化、多年生植物破坏状况。每次地面观测和调查均对典型样地 /样区植被状况进行测定,并记录植被群落演化特征。一般在施工开挖前,雨季开始、中期、结束,植被恢复期间至少各观测地面组成物质一次。
三、临时防护措施监测频次
临时防护措施,分别在防护前、 防护中 和拆除后各观测一次。
2.4 水土流失情况
2.4.1 监测方法
在主体工程场内中心区域,经场地平整后,地面平坦、采用桩钉法布设地面简易土壤侵蚀观测场(观测样地)。
于汛期前将直径 0.5~ 1cm、长 50~ 100cm(实际应用中,堆积体沉降量大时可适当加长,防止沉降的影响)的钢钎,按一定的间距(视坡面面积而定)分上中下、左中右纵横各三排(共 9 条)垂直打入地下,使钢钎钉帽与坡面齐平,并在钉帽上涂上油漆,编号登记入册(见图 2-1)。以后,在每次暴雨后和汛期结束,观测钉帽距地面高度,以此计算土壤侵蚀厚度和总的水土流失数量。 本工程共设置2 处观测样地,位于露天开采区和加工场地区。
图 2-1 桩钉法示意图
2.4.2 监测频次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频次安排根据不同的监测区域、监测内容和项目进行确定。
(1)项目个分区背景值监测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进行随机调查,监测频次为2次。
(2)建设期和试运行期在雨季(4-6月)每月进行监测1次,非预计每3个月监测1次;暴雨期(当日降雨量≥50mm)时,需进行加测、水土保持年监测频次为6-8次。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应进行连续监测,每10天监测1次。
(3)对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下游和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情况等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如有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需在1周内完成监测。
3 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3.1 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3.1.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一、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江西省余江县杨溪乡永阳建筑用石料矿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工程在方案阶段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为2.42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75hm2,包括露天开采区0.65hm2,加工场地0.59hm2,废土场0.11hm2,矿山公路0.12 hm2,矿部0.28 hm2;直接影响区面积0.67hm2。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见表 3-1。
表 3-1 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
序号 | 分区名称 | 面积 | 占地性质 |
1 | 项目建设区 | 1.75 | 永久占地 |
2 | 直接影响区 | 0.67 | 临时占地 |
3 | 合计 | 2.42 | —— |
二、施工期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施工过程中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以实际征地范围和实际扰动的占地为准。 本期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45 hm2,项目建设区 1.75 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7 hm2。 施工期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监测结果详见表 3-2。
表 3-2 本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统计表
序号 | 分区名称 | 面积 | 占地性质 |
1 | 项目建设区 | 1.75 | 永久占地 |
2 | 直接影响区 | 0.7 | 临时占地 |
3 | 合计 | 2.45 | —— |
施工期实际发生防治责任范围与方案有些偏差,实际发生为2.45hm2,比方案设计的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增加了0.03hm2。 方案设计与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对比情况见表3-3。
与方案设计相比防治责任范围增加的原因主要为 : 方案设计阶段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直接影响区面积以项目建设区范围外2~10m 计算,实际在施工过程是局部超过2~10 m; 本次监测根据实际影响范围进行了实地测量,由于项目建设性质,土方工程较大,对原地貌的扰动量较大,再加上项目区坡度较大, 实际发生的直接影响区相比原方案设计的增加了 0.03hm2。
本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详见附图 3。
表 3-3 方案设计与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对比表
防治 分区 | 设计防治责任范围(hm2) | 实际扰动面积( hm2) | 增减情况 | ||||||
项目建设区(hm?) | 直接影响区(hm?) | 防治责任范围(hm?) | 项目建设区(hm?) | 直接影响区(hm?) | 防治责任范围(hm?) | 项目建设区(hm?) | 直接影响区(hm?) | 防治责任范围(hm?) | |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 0.65 | 0.3 | 0.95 | 0.65 | 0.33 | 0.98 |
| +0.03 | +0.03 |
废土场防治区 | 0.11 |
| 0.11 | 0.11 |
| 0.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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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公路防治区 | 0.12 | 0.2 | 0.32 | 0.12 | 0.2 | 0.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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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场地防治区 | 0.59 | 0.17 | 0.76 | 0.59 | 0.17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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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部防治区 | 0.28 |
| 0.28 | 0.28 |
| 0.28 |
|
|
|
合计 | 1.75 | 0.67 | 2.42 | 1.75 | 0.7 | 2.45 |
| +0.03 | +0.03 |
3.1.2 背景值监测
鉴于本工程实际,无大型弃渣场(弃渣量 50 万 m3 以上)、无大型取料场(取料量 10 万 m3 以上)、无大型开挖填筑面(占地面积 2000m2 以上或开挖填筑高度 30m 以上)等扰动强度较大的区域,故该项不做监测。
3.1.3 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
表 3-4 建设期扰动土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hm?)
防治分区 | 至2018年2月 | 合计 |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 0.98 | 0.98 |
废土场防治区 | 0.11 | 0.11 |
矿山公路防治区 | 0.32 | 0.32 |
加工场地防治区 | 0.76 | 0.76 |
矿部防治区 | 0.28 | 0.28 |
合计 | 2.45 | 2.45 |
3.2 土石方流向情况监测结果
按监测分区说明工程土石方监测结果,与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对比分析,逐项说明变化原因。本项目土石方量较小,其中挖方6.92 万 m?(外售方6.6万m3;土石方0.27万 m3:其中基本建设期剥离废土0.17万m3,生产运行期废料0.11万m3;表土0.05万m3),填方0.32万 m3(土石方0.27万 m3,表土0.05万m3)。 相比方案挖方6.91万 m?,填方0.31万 m?,挖、填方增加了 0.01 万 m?,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实际中露天开采区表土方量变大。详见表 3-5。
表 3-5 方案设计与实际发生的土方对比表
区域 | 设计方案土方量(万 m?) | 实际发生土方量(万 m?) | 增减量(万 m?) | |||
挖方 | 填方 | 挖方 | 填方 | 挖方 | 填方 | |
项目建设区 | 6.91 | 0.31 | 6.92 | 0.32 | +0.01 | - |
合计 | 6.91 | 0.31 | 6.92 | 0.32 | +0.01 | - |
3.3 其他重点部位监测结果
一、施工道路
本项目划分了专门的矿山公路防治区。
二、临时堆土
本工程发生临时堆土的部位主要为编织袋填筑、苫布覆盖、沉沙池开挖与回填。详见表 3-6。
表 3-6 方案设计与实际发生临时堆土防治措施工程量对比表
防治区 | 项目 | 单位 | 设计工程量 | 实际发生量 |
废土场防治区 | 土质排水沟 | m | 180 | 180 |
苫布覆盖 | ㎡ | 1000 | 1000 | |
沉沙池 | 个 | 2 | 2 |
4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
4.1 工程措施监测结果
一、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场地平整6500m2。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一致。
二、废土场防治区
场地平整1100 m2,排水沟(砖砌)35 m3。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相一致。
三、矿山公路防治区
场地平整1200 m2。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相一致。
四、加工场地防治区
场地平整5937 m2。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相一致。
五、矿部防治区
场地平整2800 m2。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相一致。
工程措施监测结果见表 4-1。
表 4-1 工程措施监测结果表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单位 | 完成工程量 | 调查方法 | 调查频次 | 调查日期 | 主要特性 |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 场地平整 | m2 | 650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废土场防治区 | 场地平整 | m2 | 110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排水沟(砖砌) | m3 | 35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排水通畅 | |
矿山公路防治区 | 场地平整 | ㎡ | 120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加工场地防治区
| 场地平整 | ㎡ | 5937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矿部防治区
| 场地平整 | ㎡ | 280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4.2 植物措施监测结果(以基本建设期为准)
一、加工场地区
本监测根据实际调查得出数据与方案设计一致:种草1470m2。
二、废土场区
本监测根据实际调查得出数据与方案设计一致:种草680m2。
三、矿山公路区
本监测根据实际调查得出数据与方案设计一致:大乔木120株。
四、矿部
本监测根据实际调查得出数据与方案设计一致:种草680m2。
植物措施监测结果见表 4-2。
表 4-2 植物措施监测结果表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单位 | 完成工程量 | 调查方法 | 调查频次 | 调查日期 | 主要特性 |
加工场地区
| 种草 | m2 | 147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成活率 95%,长势一般 |
废土场区 | 种草 | m2 | 68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成活率 95%,长势一般 |
矿山公路区 | 大乔木 | 株 | 12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成活率 95%,长势一般 |
矿部 | 种草 | m2 | 68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成活率 95%,长势一般 |
4.3 临时措施监测结果
一、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在露天开采区防治区,表土剥离量为455m3。临时排水沟660m;沉沙池4个;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有所区别,增加了100 m3表土剥离。
二、废土场防治区
临时排水措施的布设:主体工程施工前沿红线开挖排水沟,在填方区地势较低地段先修筑临时土埂,拦截径流,减少水土流失,临时排水沟布设180m;沉沙池2个,塑料布覆盖2000m2,此项目与方案稍有区别,主要是塑料布覆盖增加了1000m2。
三、矿山公路防治区
土质排水沟600m,沉沙池4个,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一致。
四、加工场地防治区
在区域周边修筑排水沟640m。临时挡土及覆盖措施的布设:本项目在场地平整过程中,在矿料四周修建临时挡土工程,矿料裸露面采用塑料膜覆盖,避免雨水冲刷,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编织袋挡土墙90m3;塑料布4000 m2。沉沙措施的布设:共布置了4个沉沙池。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一致。
五、矿部防治区
土质排水沟220m,沉沙池2个,此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工程量一致。
临时措施监测结果见表 4-3。
表 4-3 临时措施监测结果表
分部工程 | 单元工程 | 单位 | 完成工程量 | 调查方法 | 调查频次 | 调查日期 | 主要特性 |
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 表土剥离 | m3 | 455 | 现场测量 | 1 |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 |
临时排水沟 | m | 660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排水通畅 | |
沉沙池 | 个 | 4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 | |
废土场防治区 | 临时排水沟 | m | 180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排水通畅 |
沉沙池 | 个 | 2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 | |
塑料布覆盖 | m2 | 200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
矿山公路防治区 | 沉沙池 | 个 | 4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 |
临时排水沟 | m | 600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排水通畅 | |
加工场地防治区 | 装土编织袋 | m3 | 9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临时排水沟 | m | 640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排水通畅 | |
沉沙池 | 个 | 2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 | |
塑料布覆盖 | m2 | 4000 | 现场测量 | 1 | 2018.1.20
| 外观质量完好 | |
矿部防治区 | 临时排水沟 | m | 220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排水通畅 |
沉沙池 | 个 | 2 | 现场测量 | 2 | 2017.12.20 2018.2.20 | 外观质量完好 |
4.4 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
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主体工程安全和防止项目建设引发的大量水土流失,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完成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符合“三同时”的要求。本项目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均是从各防治分区
的侵蚀特点出发,有针对性的采取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程总体布局合理,水土保持效果明显。目前,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总体保存完好,发挥了其水土保持效益,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期间,在各防治分区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总体适宜,水土保持工程布局基本合理,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施工期因工程建设活动产生了新的水土流失,但通过采取各类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并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
5 土壤流失情况监测
5.1.1 水土流失面积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施工时段和背景值如降水、地形地貌影响,在工程不同时段水土流失面积也在动态变化中。查阅工程施工报告、监理报告、施工图设计,利用 GPS 各施工区域扰动地表面积分区域进行实地测量,统计出 水土流失面积为 :
施工期水土流失面积为1.75hm2,露天开采区防治区 0.65 hm2,废土场防治区 0.11 hm2,矿山公路防治区0.12 hm2,加工场地防治区 0.59 hm2,矿部防治区0.28 hm2。
5.1.2自然因子对水土流失面积影响的动态监测
一、林草植被
工程施工期,原地貌林草植被损坏,地表抗侵蚀能力降低,水土流失面积增加。随着工程的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植物措施开始实施,林草植被面积逐渐恢复,林草郁闭度、盖度、林草覆盖率逐渐增加,地表抗侵蚀能力逐步恢复到原地貌状态,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二、地形地貌
工程施工时水土流失面积基本不发生变化。
工程完工后,项目区地形地貌可能发生变化,水土流失面积较原地貌条件下可能有所增减。
三、降水
工程建设过程中,地表径流冲刷工程建设区,水流挟带土体外流造成水土流失。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发挥效益后,工程扰动区域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地表径流排导顺畅,水土流失面积不再扩大。
四、土壤类型
工程建设区土壤类型主要为为第四纪红色粘土,地带性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质地松软、粘结性较差,抗侵蚀能力较低,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土石方调配、径流冲刷下易产生水土流失。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着地表逐步被硬化道路路面、林草植被覆盖,土壤结构逐步趋向稳定,抗侵蚀能力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5.2土壤侵蚀模数
5.2.1 原地貌侵蚀模数
通过对项目区地形地貌、植被覆盖度、坡度、降水等自然因子的调查分析及查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工程沿线原地貌侵蚀模数见表 5-1。
表5-1
工程区 | 用地 面积 (hm2) | 水土流 失面积 (hm2) | 各级水土流失面积 (hm2) | 平均土壤 侵蚀模数 (t/km2.a) | 年均土壤 侵蚀总量 (t) | ||
微度 | 轻度 | 中度 | |||||
露天开采区 | 0.65 | 0.65 | 0.22 |
| 0.43 | 2615 | 17 |
加工场地 | 0.59 | 0.59 | 0.3 |
| 0.29 | 2034 | 12 |
废土场 | 0.11 | 0.11 | 0.11 |
|
| 350 | 0.39 |
矿山公路 | 0.12 | 0.12 |
| 0.12 |
| 1800 | 2.16 |
矿部 | 0.28 | 0.28 | 0.28 |
|
| 350 | 0.98 |
小计 | 1.75 | 1.75 | 0.91 | 0.12 | 0.72 | 1859 | 32.53 |
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 500t/ km 2 ·a,由表 5-1 可知,工程原地貌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859/km 2 ·a,属轻度蚀区。
5.2.2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期,因施工活动扰动地表,可能造成植被破坏、改变原地貌类型,破坏原地貌状态下的生态平衡,造成土体抗侵蚀能力降低引起水土流失;在工程土石方挖填过程中可能存在土体外流造成水土流失。上述施工行为可能造成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增大。因监测进场时,工程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根据工程施工报告、监理报告、施工期间影像资料得出。根据工程不同时段工程扰动地表情况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施工期工程土壤侵蚀模数见表 5-2。
表 5-2
序号 | 位置 | 施工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t/km 2 ·a) | ||
2017年 | 2018年 | 平均值 | ||
1 | 露天开采区 | 21500 | 13548 | 17524 |
2 | 加工场地 | 20100 | 12948 | 16524 |
3 | 废土场 | 20100 | 12948 | 16524 |
4 | 矿山公路 | 20100 | 12948 | 16524 |
5 | 矿部 | 14000 | 10480 | 12240 |
由表 5-2 知,工程在施工期随着主体工程的推进、水土保持措施的逐步完善,土壤侵蚀模数在逐步降低,水土流失逐步得到治理。露天开采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7524t/km 2 ·a,加工场地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6524t/km 2 ·a,废土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6524t/km 2 ·a,矿山公路16524t/km 2 ·a,矿部12240t/km 2 ·a。
5.3 土壤流失量
5.3.1施工期土壤流失量
2017 年11月至 2018 年2月为本项目建设阶段,所以本项目水土流失的推算时间露天开采区0.25年,加工场地区0.25年,废土场区0.25年,矿山公路区0.25年,矿部区0.25年。随着工程的施工建设,基础开挖,临时堆土等,对项目区的原地貌、土地和植被均形成了不同程度的扰动和损坏,产生了新的水土流失,项目区水土流失面积与水土流失强度都大幅增加。此阶段,水土流失面积为1.75hm 2 ,据推算,项目建设期土壤侵蚀总量为 69t。施工期土壤流失量计算表见表 5-4。
表 5-3
监测分区 | 土壤侵蚀数 (t/km 2 ·a) | 水土流失面积 (hm 2 ) | 建设期土壤流失总量 (t) |
露天开采区 | 17524 | 0.65 | 28 |
加工场地区 | 16524 | 0.59 | 24 |
废土场区 | 16524 | 0.11 | 5 |
矿山公路区 | 16524 | 0.12 | 5 |
矿部区 | 12240 | 0.28 | 8 |
合计 |
| 1.75 | 70 |
5.4 取料、弃渣潜在土壤流失量
本项目无需取土,不需要设置取土场。本项目有专门的废土场,本次监测对废土场有详细监测内容。
5.5 水土流失危害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时做好了各项水保措施,对周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很小。
6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6.1 扰动土地整治率
经监测,工程建设扰动土地面积为1.75hm2。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共计完成治理面积1.75hm2,项目区平均扰动土地整治率为 100%。各分区扰动土地整治率详见表 6-1。
表 6-1 各防治分区扰动土地治理情况表 单位: hm2
防治分区 | 扰动土地面积(hm? ) | 扰动土地治理面积(hm?) | 扰动土地整治(%) |
露天开采区 | 0.65 | 0.65 | 100 |
加工场地区 | 0.59 | 0.59 | 100 |
废土场区 | 0.11 | 0.11 | 100 |
矿山公路区 | 0.12 | 0.12 | 100 |
矿部区 | 0.28 | 0.28 | 100 |
合计 | 1.75 | 1.75 | 100 |
6.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经监测,工程共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0hm2,平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 97%。各分区水土保持治理情况见表 6-2。
表 6-2 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表 单位: hm2
防治分区 | 水土流失面积(hm? )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hm?)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露天开采区 | 0.65 | 0.63 | 97 |
加工场地区 | 0.59 | 0.57 | 97 |
废土场区 | 0.11 | 0.107 | 97 |
矿山公路区 | 0.12 | 0.116 | 97 |
矿部区 | 0.28 | 0.27 | 97 |
合计 | 1.75 | 1.70 | 97 |
6.3 拦渣率与弃渣利用情况
本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实际拦渣量为 0.11万m3,弃土(石、渣)量 0.11 万m3,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了拦挡、排水、覆盖等水保措施,拦渣率达到 100%。
6.4 土壤流失控制比
工程所在地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 2 ·a。截止到自然恢复期末,通过加权平均工程各防治分区土壤侵蚀模数,本工程土壤侵蚀模数为 500t/km 2 ·a,土壤流失控制比 1.0,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 1.0 的目标。
6.5 林草植被恢复率
通过监测,项目区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 98%(露天开采区除外)。详见表6-3。
表 6-3 林草植被恢复率计算表
防治分区 | 可绿化面 | 植物措施 | 林草植被恢 |
加工场地区 | 0.15 | 0.147 | 98 |
废土场区 | 0.07 | 0.068 | 98 |
矿山公路区 | 0.04 | 0.039 | 98 |
矿部区 | 0.07 | 0.068 | 98 |
合计 | 0.33 | 0.322 | 98 |
6.6 林草覆盖率
通过监测,项目区林草覆盖率达到29%(露天开采区除外),详见表 6-4。
表 6-4 林草覆盖率计算表
防治分区 | 扰动土地面 | 植物措施 | 林草覆盖率(%) |
加工场地区 | 0.59 | 0.147 | 25 |
废土场区 | 0.11 | 0.068 | 62 |
矿山公路区 | 0.12 | 0.039 | 32 |
矿部区 | 0.28 | 0.068 | 24 |
合计 | 1.1 | 0.322 | 29 |
7 结论
7.1 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一、防治责任范围
查阅工程施工报告、监理报告、施工图设计,结合现场调查监测,本期工程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45 hm2,项目建设区1.75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0.7 hm2。
二、水土流失量
根据批复的方案设计报告书,本工程基本建设期预测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为 69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59t,工程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重点部位为露天开采防治区、废土场防治区、矿山公路防治区、加工场地防治区、矿部防治区等。
根据现场调查监测、地面观测,本工程建设期实际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70 t,较方案预测的69t 减少了1t;水土流失发生的重点时段为施工期,重点部位为露天开采防治区、废土场防治区、矿山公路防治区、加工场地防治区、矿部防治区区等。
三、其它指标
为了对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防治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依据各防治分区防治指标计算结果, 得出整个防治责任范围内各项防治指标:土地整治率为 100%,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0,拦渣率100%,林草植被恢复系数率为 98%,林草覆盖度为29%。只有林草覆盖度未达到目标值,主要是主体设计中绿化率偏低。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全部实施后,不再产生扰动地表活动,后期采取的植物措施逐渐开始发挥作用,在加大植物措施的抚育管护前提下,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将会发生明显改善,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和治理目标。
7.2 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本公司通过组织相关专家对现场查勘,施工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质量评定记录的检查后认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质量检验和评定程序规范,资料比较翔实,成果可靠。水土保持工程的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和方法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平整,进行了景观恢复,与周围景观基本协调。工程实施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得当,草、树种选择合理,管理措施得力,林、草成活率、覆盖率较高,美化和改善了项目区环境和生活环境,对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具有重要意义。工程总体评价合格。
7.3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水土保持监测结果显示,各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或遗留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
( 1)施工结束后,施工区部分裸露地表植被恢复质量不高;
( 2)植被的成活率不高,加强后期抚育管理不到位。
(3)施工过程中,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
二、建议
针对建设区域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监测人员提出如下建议:
( 1)施工结束后, 应加强对区域的防护措施;
( 2) 加强对植被的抚育管理,发现成活率不高或成片死亡的区域,及时进行补种,并保证其成活率。
( 3)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后,落实管护责任,开展维护和抚育管理工作。
7.4 综合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已基本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质量总体合格,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8 附件及附图
8.1 附件
(1)开采证;
(2)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8.1 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2)监测点布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