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委会审查表决,云和县第四届政府质量奖初选授奖的1家企业和2名个人名单已确定,现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如对公示企业(个人)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云和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一、 初选授奖企业 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二、 初选授奖个人 1. 周王伟(云和县朝阳建筑有限公司) 2.郑开宇(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 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7天。 四、联系方式 云和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云和县浮云路8号,5楼517室;联系电话:5526611。
云和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