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云和县伟玲砖瓦厂区块征收项目国有...

2020-01-03 08:00:00 来源:云和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云和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云和县伟玲砖瓦厂区块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云和县人民政府已对《云和县伟玲砖瓦厂区块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自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2月3日止。

二、征求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一)被征收人认为《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征求意见期限内由企业法人将书面意见送交至县征收中心(中山街380-1号),并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二)除被征收人外的公众,如对《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

(三)具体联系方式:送交书面意见和信函邮寄地址为县中山街380-1号(县征收中心),邮政编码323600。

联 系 人:陈学兴

电    话:13957045291(645291)

传    真:0578--5128921

电子邮件:8382694@qq.com

附件:1.云和县伟玲砖瓦厂区块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2.《云和县伟玲砖瓦厂征收区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和县人民政府

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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