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丽宣发〔2019〕5号)和《云和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宣〔2019〕11 号)有关规定,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联合对云和县绿林幼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的相关项目进行专题评审和综合评议,并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通过,拟对其进行资金补助,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0年2月26日-3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3月3日前与县委宣传部文创办联系。(联系人:孙佳平 联系电话:5520287)
附件:2019年度云和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共云和县委宣传部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2019年度云和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云和县抱器轩青瓷工作室
|
云和抱器轩陶瓷史馆
|
20
|
2
|
云和县采真里投资有限公司
|
民国风情一条街(新华街:新建路至体育场路)
|
20
|
3
|
云和县绿林幼教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上市和指标奖励
|
20
|
4
|
浙江采真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和先生”云和雪梨农文旅融合
|
15
|
5
|
丽水归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归野寻茶
|
10
|
6
|
云和县融媒体中心(云和县广播电视台)
|
融媒体中心技术平台和APP建设
|
10
|
7
|
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木制玩具主题创客孵化中心
|
10
|
8
|
云和梯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云逸文化长廊
|
10
|
9
|
云和县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
文化产业人才培养
|
10
|
合计
|
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