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0元!2021年我县首起秸秆焚烧案被依法处罚

2021-01-21 08:00:00 来源:云和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日前,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擅自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500元。

据了解,1月18日白龙山执法中队接到投诉举报,云和县沙溪村附近浓烟滚滚,有一农户正在焚烧秸秆、树叶等物。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取证,迅速帮助农户进行灭火处置。事后,当事人来中队接受谈话调查,承认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的违法事实,并接受行政处罚。

下一步,云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严格巡查监控,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做到“露头一起,调查一起,打击一起”。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蓝天,维护好美丽家园。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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