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9-12-06 17:15:07 来源:唐山市玉田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梳理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和《唐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县(市)、区和开发区(管理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唐职转办字〔2019〕39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直部门下放管理层级的13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县承接12项(附件1);市直部门未经市审改办审核下放管理层级的1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县承接13项(附件2)。为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等规定,及时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承接到位,做好工作衔接,搞好业务培训,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同时,要积极与市级下放事项部门加强业务沟通,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缺位,保证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全面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县政府有关部门对承接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编制办事指南,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办得快,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等制度机制,堵住监管的漏点、盲点、空白点,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相应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等相关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衔接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应承接未承接以及滥用审批权等损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下载:1、玉田县衔接落实市直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2项)
                    2、玉田县衔接落实市直部门未经市审改办审核
 
 
                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