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0-01-24 09:39:00 来源:阳泉市盂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盂政办发〔2020〕5号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有效、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县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排查监测,加强医疗救治应对,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和协调联动,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城镇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群防群控,协同配合。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防控职责,认真摸排湖北尤其是武汉返盂来盂人员,及时进行登记、跟踪、管理和服务,并上报县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或疑似疫情病例,要迅速按程序报告并紧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现“有序、有力、有效、有度”防控目标。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宣传普及科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方法,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指导医务人员等职业人群做好自身防护;要加强舆情监测,统一信息发布,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组建疫情防控督察小组对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疫病发生和疫情流行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加强我县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疫情防范和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成员单位实施风险管控、监测预警、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和协同处置等行动。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梁海昌  县  长
  第一副组长:亢晓英  副县长
  副  组  长:韩秀山  县政府办主任
  侯秀英  县卫健局局长
  张智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韩廷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智荣  县新闻中心主任
  刘家财  县发改局局长
  高彦青  县教科局局长
  韩存志  县工信局局长
  张爱军  县公安局政委
  韩忠进  县民政局局长
  王永斌  县司法局局长
  韩志勇  县财政局局长
  郑陆星  县人社局局长
  胡俊卿  县交通局局长
  闫东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峰  县林业局局长
  周永宁  县商务局局长
  张瑞峰  县文旅局局长
  潘彦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史贵和  县医保局局长
  杨献东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局长
  赵  鑫  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杨凤娟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王千文  县经济信息中心主任
  武永建  县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
  高晋斌  阳泉北站站长
  王暾明  秀水镇镇长
  闫东慧  孙家庄镇镇长
  李慧军  路家村镇镇长
  曹  耀  南娄镇镇长
  路晋源  牛村镇镇长
  罗东明  仙人乡乡长
  李忠勇  北下庄乡乡长
  辛  圣  苌池镇镇长
  张海涛  上社镇镇长
  韩安昌  下社乡乡长
  李新宇  梁家寨乡乡长
  罗鹏飞  西烟镇镇长
  吕宜斌  东梁乡乡长
  任建明  西潘乡乡长
  崔丽芬  城镇社区办事处主任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局长侯秀英兼任。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联络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督导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相关信息的监测、评估、报告;组织认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应急响应建议;报送和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处置信息和健康宣传信息;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组织制定、督导执行诊疗和防控方案;组派或协调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专家、卫生应急队伍等力量,参与和指导处置;组织实施相关病例采样检测、会诊排查、转运救治及相关人员医学观察;提报医药和物资应急储备及调拨计划、应急处理经费预算。
  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负责指导各有关部门主动开展自身工作领域的舆情监测工作,指导涉事地方部门及时正面发声、回应网民关切、引导网上舆论;组织各新闻网站推送县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授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和防病知识。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
  县教科局:负责督促学校落实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时,督促学校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做好紧急应对及处置工作,负责组织研判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协调解决检验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
  县工信局:负责医药储备应急调拨。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相关治安事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必要时协助进行密切接触者追踪;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车辆通行。
  县民政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狱、戒毒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处置。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人社局:负责指导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受到伤害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政策;指导有关单位按照关于传染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有关规定,对直接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线工作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
  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或可能引发次生的环境污染进行应急处置。
  县交通局:负责协助开展乘坐交通工具人员的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组织协调疫区公路、水路及航空器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人员、药品、器械物资及相关标本的运送。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家畜家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工作;开展与人密切接触的家畜家禽感染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
  县商务局:组织做好参与经贸活动的宣传、登记、健康观察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
  县文旅局:负责督促指导旅行社做好团队游客的健康宣传和安全管理等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互通和会商研判相关信息。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调查,组织、指导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管理。
  县外事办、县台港澳事务办: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外事政策指导及涉外协调联络工作,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涉台涉港涉澳事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产品的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根据需要,对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的经营行为采取临时管理措施;负责对相关药品和器械的监管。
  县医保局:负责指导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病例救治费用的医疗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措施。
  县红十字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公众和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
  阳泉北站:按照县指挥部要求,负责对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的环节传播;确保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输。
  县人武部: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应对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组、交通场站应对组、农贸市场及流通监管组、医药和物资保障组、宣传和舆论引导组、港澳台和对外协调组、社会治安和交通保障组、工作督导组、健康追踪组、返程返校组等11个工作组,对疫情进行联防联控。
  各工作组共同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部署、抓实本行业(系统)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与相应的上级部门对接支援事宜。
  各工作组分组职责:
  1、综合应对组:督导强化重要领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开展信息互通、技术互援,会商共识,协同施策,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组织实施部门间综合研判,向县指挥部及办公室提出预警、响应、发布的相关意见、建议和策略、措施。(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组成部门: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等)
  2、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组: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措施,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溯源和病原(媒介)调查排查,实施防治效果动态评价,并向县指挥部提出强化或调整有关措施的意见、建议;组织和指导参与处置人员实施个人防护;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应急培训;协调、解决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的困难、问题;加强发热门诊和集中隔离点的建设。(牵头部门:县卫健局;组成部门: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县红十字会、县医保局、县人武部等)
  3、交通场站应对组:落实重点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测体温等必要措施;妥善实施场站发现相关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临时隔离、;留验并移交转运;协助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牵头部门:县交通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阳泉北站等)
  4、农贸市场及流通监管组:按照“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早见效”的原则,重点落实好集贸市场管理,强化环境卫生清洁整治;严厉打击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组成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等)
  5、医药和物资保障组:负责统筹和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医药、物资的供需、生产、储备、调拨、运输等事宜;提出必需医药、物资的应急储备需求及采购计划;协调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资金及相关预算;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牵头部门: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组成部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武部等)
  6、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组织、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管控和处置谣言、澄清相关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防控知识。(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
  7、港澳台和对外协调组:负责协调和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事务;指导做好防疫工作;负责县内外国的公民和港澳台人员救治的联络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县政府办;组成部门:县教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等)
  8、社会治安和交通保障组:负责密切关注和及时依法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治安事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相关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等进行追踪;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车辆优先、快速通行。(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县教科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等)
  9、工作督导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牵头部门:县委办;组成部门:县委办、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10、健康追踪组: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各乡镇、城镇办事处)
  11、返程返校组:加强对外地务工人员和大学生返程返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疏导人员返回,保障信息畅通,根据疫情情况,做好返程返校的防控工作。(牵头部门:县教科局;组成部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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