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及《市直单位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取消证明材料5项,现子以公布,对公布取消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办事相对人提供,或以其他任何名义变相索取,要进一步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证明材料的后续对接工作。
附件:赞皇县教育局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赞皇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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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及《市直单位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通知,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取消证明材料5项,现子以公布,对公布取消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办事相对人提供,或以其他任何名义变相索取,要进一步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证明材料的后续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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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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