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

2020-01-30 08:00:00 来源:赞皇县政府 作者:赞皇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规范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少数经营者借机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市场价格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口头或其它协定等方式合谋涨价。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扬。
三、不得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等欺诈手段变相抬高价格。
四、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的,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营者或消费者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各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液、医疗器械、药品,以及粮、油、肉、蛋、奶等重点民生日常消费食品价格加强监测和巡查,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将坚决依法严厉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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