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办字〔2020〕4号)要求,赣州市章贡区粮食局粮油关系办理中心拟向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0年3月27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