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赣州市章贡区历史建筑认定保护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34号)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和挂牌保护工作的函》文件要求,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历史建筑进行了调查研究和严格筛选,完成了认定评审,现就赣州市章贡区建筑认定情况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众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邮件或其他方式,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公众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联系电话:0797-8155085 意见反馈邮箱:zrzyjzgfjgck@163.com 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5日(7个工作日)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