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政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关爱服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

2020-04-17 15:54:00 来源:赣州·章贡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是做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工作。1.落实特困人员提标提补工作。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5元,达到每人每月943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110元,达到每人每月61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110元,达到每人每月510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5元。2.及时发放特困人员各类救助金。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到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按月拨至敬老院集体账户。2020年以来,为1843人次特困人员累计发放生活供养金137.1114万元;累计发放生活照料护理补贴38.87万元。3.加强特困人员保障力度。通过农村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和城镇脱贫解困清零工作,组织干部对全区重点对象和边缘户进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4月将54名困难群众纳入或转入特困供养。

  二是多方面落实特困人员监护责任。1.做好建档立卡管理。组织干部对全区所有特困分散对象全面排查,为每个对象建立一户一档,对情况有变化的对象,要求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及时更新增减档案信息。截止目前,我区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499人,其中城镇分散特困人员134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83人;农村分散特困人员225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57人。2.建立探视巡访制度。出台了《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关爱服务的通知》,指导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359名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逐一开展摸排,做好人员台账,建立村(居)干部、结对帮扶干部探视巡防机制,落实每天至少1次的走访探视,精准掌握相关对象的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安全有人关注、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3.签订照料服务协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章贡区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探视巡访工作的通知》,签订一对一照料服务协议,主动征求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意见,为其选取合适照料护理人,全区359名分散特困人员均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照料工作责任到人,并拟定日常监管记录表,督促镇街落实好“每周一记”,强化特困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护,吃有所管”。

  三是加强特困人员养老服务。1.发放居家养老补贴。对具有章贡区户籍且在本市区内居住的年满60周岁的城市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老人,给予100元/月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同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率先在全省开展失能老人的评估工作,对评估为中度失能以上的城镇特困人员,给予200元/月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2.实施暖心服务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区城乡分散特困老人购买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针对城乡分散特困老人的需求提供的资源链接、紧急援助、危机干预、心理减压、情绪支持、社区支持网络构建等必要服务,满足我区城乡分散特困老人他们提供专业化、精心化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化解他们存在的生活困难和社会危机,生活环境,提高章贡区城乡分散特困老人的生活质量。3.拓展养老服务资源。依托章贡区智慧养老平台,拓展服务功能,为不同需求特困人员开展针对性服务,可通过“一键通”设备紧急呼叫报警,也可通过电话、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智慧养老服务网站等发起服务需求,管理平台根据老人不同需求提供助聊、信息咨询、远程医疗等线上服务,或者派单至线下“助老员”上门提供服务。

  来稿单位:章贡区民政局

  撰稿人:邱蔚

  联系电话:819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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