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湾江堤景观标志雕塑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2020-01-13 09:28: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张家港市园林苗圃的张家港湾江堤景观标志雕塑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或意向确定施工单位。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公开招标发包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张家港市江堤边

(2)工程规模:张家港湾江堤景观标志雕塑工程。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1月23日-2020年3月15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发包内容如下:张家港湾江堤景观标志雕塑工程, 高度为35米-40米,拟采用304不锈钢管,304不锈钢板制作成型。工作内容包含雕塑外形及结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具体包括主钢结构、预埋件、三层平台及平台栏杆、三层观光口、大门、旋转楼梯等细部结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并提供详细的设计施工工艺方案。

5.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雕塑加工、制作、施工及安装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和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 投标单位需派一名具有国家一级美术师同时具备城市雕塑资格艺术监制。

6.请申请人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

报名时资格审查需提供: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近三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证明;(3)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证明。(4)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在所有复印件首页,含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5)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按序装订成册,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带原件进行审核。资格预审在报名时当场进行。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 招标文件领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可现场购买,人民币300元/份。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号上午9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人:张家港市园林苗圃    联系人:吴敏峰        电话:0512-58150903

10.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施婷婷       电话: 1803612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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