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镇域综合执法改革和市区环卫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战”阶段

2020-03-05 13:15:00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作者:城市管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3月3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暨市区环卫管理体制改革人员转隶会议,标志着我市镇域综合执法改革和市区环卫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战”阶段。

理顺机制激发新动能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实现“五个港城升级版”、强化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抓手。2019年2月起,我市部署启动了全市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并于同年3月份挂牌启动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筹建工作(常阴沙设立联合执法办公室)。根据市委改革部署要求,2019年2月,市城市管理局对外加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全面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年来,市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靠前谋划、主动作为,拟定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建成了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并正式启动运行;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开展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实现了综合行政执法服装、标志、文书等“十统一”;在此基础上推动实施环卫体制改革,将市区环境卫生管理职能、一线环卫人员全部划转至杨舍镇。

转变角色开创新局面

改革创新不是简单的“物理整合”,更加注重的是内在的“化学反应”。按照计划,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市区环卫体制改革人员整合将于3月底前悉数到位。工作重心下移后,属地政府将成为城市管理的责任主体,人、财、物、责、权按规定向属地政府下放。执法事项下放方面,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张家港市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州市政府关于张家港市开展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张家港市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11个涉改部门首批下放444项执法事项,其中市城管局将市容、规划、绿化、市政等方面的145项行政处罚权力和1项行政强制权力下放至区镇。自2020年3月起,杨舍、金港、锦丰、大新、乐余、南丰6个建制镇以属地政府的名义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凤凰、塘桥已经强镇扩权改革,前期已成立综合执法局)。执法事项下放后原部门不再行使。城区环卫职能划转方面,根据改革部署,自2020年3月起,原由市城管局承担的市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市区生活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利用、消纳等无害化处理,市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以及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等具体事务性工作职责划转经开区(杨舍镇)。同时,市容管理处目前服务、管理的所有区域划转经开区(杨舍镇),实现“一把扫帚扫好大环境”。人员转隶方面,14个乡镇中队全部就地下沉,同时,为充实市区城市管理主阵地,4个市区辖区中队同步下沉,全市下沉基层一线的执法队员占执法人员总数90%以上,并划转辅助人员、环卫工人至经开区(杨舍镇)。2020年3月初,启动人员转隶和资产经费划转工作,计划于3月底完成。

转权加压放大新成效

目前,改革已经进入到了全面落地的关键时期。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全面贯彻全市会议精神,在做好近期平稳过渡的基础上,聚焦聚力全市“三标杆一率先”中心大局,瞄准目标、转变角色、主动作为,在职能转变、人员下沉的情况下,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一体化的统筹协调,放大改革的集成效应。当好“标准制定者”,紧扣苏州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全力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标准,配套完善停车、广告、照明、公厕等规划设计和指导意见。当好“裁判员”,充分发挥城管委办公室作用,加快建设融综合执法监督和城市管理信息化、智慧化为一体的指挥中心,完善相应的督查办法和考核细则,定期检查通报。当好“指导员”,开展执法规范、执法能力、执法实务等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好“律师驻队”、指导培训等工作;同时,紧扣全年城市管理工作重点,指导区镇推进广告、停车、市容等综合整治。当好“服务员”,加强与区镇部门沟通和联动,及时协调处置重大、跨区域的执法案件;同时,运用好城区“同创共建”等机制,整合资源、发动群众,巩固提升城区环境秩序,助推基层治理工作,助力港城高质量发展。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