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法治建设监督员选聘公告

2020-06-11 09:30:10 来源:杭州余杭门户网站 作者: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全面提升杭州市余杭区法治建设水平,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法治建设监督员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区级(含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

3.市民群众。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余杭区户籍或者在余杭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热心支持法治余杭建设;

4.熟悉区情,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三、工作职责

1.针对加强和改进法治余杭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提出监督建议;

3.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察等工作;

4.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其他法治监督任务。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申报方式:点击附件下载《余杭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及学历证书以扫描件或者拍照的照片形式一并发送发至yhqypb@163.com邮箱。

(二)审核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告。法治建设监督员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人:陈建六

联系电话:86238460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政法街7号余杭区司法局205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杭州市余杭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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