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JD00-2019-0003
安吉县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通〔2019〕1号
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城区部分区域 禁止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的通告
为倡导涉水文明行为,提升城市形象,高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安吉城区部分水域禁止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划定范围为安吉城区的绕城东线(包括长赤线),环城南路,阳光大道(含吉二路),机场路(包括浮玉路)围合的区域内所有水域为禁止水域(详见附图)。 二、禁止水域内严禁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活动。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在禁止水域内进行洗澡、游泳、洗涤、捕捞等不文明活动违反《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为我县争当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高质量赶超发展贡献力量。 五、本通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禁止水域范围:绕城东线(包括长赤线),环城南路,阳光大道(含吉二路),机场路(包括浮玉路)围合的区域内所有水域。
安吉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 文件解读链接:http://www.anji.gov.cn/hzgov/front/s580/zwgk/zcjd/bmjd/20190902/i24439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