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嘉善县农业招商引资屡创新高,农业投资项目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投资项目的项目质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善县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共分六个部分:一、评价原则;二、评价范围;三、优先条件;四、评价机制;五、评价程;六、项目监管。 一、评价原则。主要涉及农业项目建设应遵守的相应原则与规划; 二、评价范围。主要涉及农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类评价及项目投资额内容,分类评价围绕项目使用土地不同需要不同评价,投资金额分界线为500万元,实施不同评价。 三、优先条件。主要围绕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建设投资强度或行业先进水平等方面,列明5种不同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价机制。说明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机制使用工作联审会议制度,且分别列明成员单位及所负责的职能。 五、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分为1.项目申请;2.项目初审;3.部门会审;4.批复备案;5.项目储备。 六、项目监管。项目监管四个方面流程。 三、文件实施日期 文件出台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