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暂行办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8-26 08:00:00 来源:嘉善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嘉善县农业招商引资屡创新高,农业投资项目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投资项目的项目质量,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健全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机制,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善县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共分六个部分:一、评价原则;二、评价范围;三、优先条件;四、评价机制;五、评价程;六、项目监管。

一、评价原则。主要涉及农业项目建设应遵守的相应原则与规划;

二、评价范围。主要涉及农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类评价及项目投资额内容,分类评价围绕项目使用土地不同需要不同评价,投资金额分界线为500万元,实施不同评价。

三、优先条件。主要围绕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建设投资强度或行业先进水平等方面,列明5种不同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价机制。说明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机制使用工作联审会议制度,且分别列明成员单位及所负责的职能。

五、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分为1.项目申请;2.项目初审;3.部门会审;4.批复备案;5.项目储备。

六、项目监管。项目监管四个方面流程。

三、文件实施日期

文件出台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嘉善县农业投资项目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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