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拟同意以上项目的现售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自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 来电、来信、来访请致: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房地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2163233,83839931,传真:83839929。 特此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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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审,拟同意以上项目的现售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自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予以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形式书面反映的,应盖具公章。 来电、来信、来访请致: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房地产管理处。联系电话:82163233,83839931,传真:83839929。 特此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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