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的通知》,即日起,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养老机构返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应当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手续。所有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境外人员回国不满14天的,新冠肺炎病例的治愈者,暂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通知》强调,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通风、消毒等工作,做好院内老年人观察、体温监测等,落实相关防疫措施。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照养老机构同步恢复养老服务,如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立刻联系疾控部门送医就诊。 4月起,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将有序恢复服务,建议老人错峰就餐、返家就餐,避免同一时间老人过于集聚。进入照料中心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无14天内入境人员接触史。(余依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