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盛悠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的决定慈人大〔2019〕52号

2019-12-27 08:00:00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作者: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12月26日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盛悠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各镇人大主席团、各镇人民政府,市人大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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